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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点击率:7550

4301000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633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629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计划招生12人,国际问题研究院计划招生5人,教育部还将为协同创新中心单独追加招生指标。目前,边海院已招收硕博连读3人,国问院1人。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6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15年11月17日—12月31日。

(二)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另代收文具费1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我院会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我院将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下载填写打印)

 (二)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三)《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四)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五)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六)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七)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对口支援 计划除外):1、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2、ESI高水平论文,且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 份发表;3、文章被人文社科中文期刊收录(《中国社会科学》、国内其他权威期刊、《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4、毕业于QS或 U.S. News and World Report排名前400名的境外高校硕士生。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表,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一)时间:2016年3月6日上午。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五)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确定候选人

我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6年3月—5月

(二)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三)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九、综合考核

按学校规定收取综合考核费180元,请在综合考试当天开始前交到院办。

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综合考核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二)外语水平(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三)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生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时间约20分钟)。

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

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关注院网站通知。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将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 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2016年我院录取为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除外)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三)其他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材料邮寄收件人:王华婕

邮寄地址: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或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人文社科院一楼)

联系方式:027-68756726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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